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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的通知

【发表时间】2007-07-24  

各单位:

为做好我校引进国外智力工作,根据国家外专局要求,现就申报2008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和落实2007度年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等工作通知如下:

 一、申报2008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

1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来校开展学术交流,事关学校重点学科建设、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和高素质人才培养,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。学校各单位领导和教师要高度重视,积极申报并认真落实。

2、申报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应围绕国家科技发展重点,侧重我校学科发展需要,突出我校专业特色。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要注重效益,鼓励聘请外国专家来校参与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,参与科研攻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,尤其鼓励聘请俄罗斯军工专家和引进国外军工技术。

3、计划聘请的外国文教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以上职称,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,专家本人愿意与我合作,并确保在校工作时间。

 4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,重点项目是指围绕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建设、国家级、省部级重点科研,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产学研结合等聘请外国专家项目。其他项目为普通项目。重点项目请填写“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”(附件1),普通项目请填写“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普通项目申报表”(附件2)。

5、按照国家外专局要求,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要经主管部门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。因此,要求各单位领导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、签署意见,并于8月20前上报国际交流合作处。

6、在申报项目时应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保密管理规定,所有与军工科研项目相关的聘请计划不得通过校园网进行传输。

  二、做好2006年度聘请外国专家项目总结工作

按照国家外专局要求,在申报2008年度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同时必须上交2006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成果总结。目前,我校部分单位2006年度聘请专家项目已经执行,但是,项目成果总结没有完成或总结不符合国家外专局的要求。因此,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2006年度聘请外国专家项目成果总结工作,没有完成项目总结的应尽快完成“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成果报告表(附件3)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普通项目效益表(附件4)。

 联系人:王  瀚  

 电  话: 84315428,84315225

 E-mail: wanghan@mail.njust.eddu.cn

 

 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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